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打响“北疆文化”品牌,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规划》进一步廓清了内蒙古革命文物资源家底与保护管理现状,提出了整体对策、方向和目标,明确了革命文物保护措施技术要求,统筹制定了革命文物展示利用与资源整合发展策略,立足红色基因传承,让革命文物“活起来”,彰显革命文物的新时代价值。
本《规划》包括总则、革命文物资源评估、规划框架、保护管理规划、研究规划、保护措施规划、整体展示规划、融合发展规划、数字化规划、分期规划、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共11章,专业系统地对我区革命文物现状、保护展示利用目标及重点项目等作出科学规划和顶层设计,为我区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和专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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