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青唐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拟同意该公司增加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文化遗址施工业务范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话:0971-6130511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10号青海省文物局
邮 编:810000
青海省文物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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