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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福建芳华越剧院赴澳门文化交流活动的批复

  • 时间:2023-09-03 04:48:11 来源:  作者:  点击:

  

  

  福建芳华越剧院:

  你院《关于福建芳华越剧院赴澳门文化交流活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赴澳参加由澳门中联办宣文部、特区政府文化局指导,澳门莲花卫视等承办的《同声歌祖国——澳门各界庆祝新中国成立74周年文艺晚会》。团组一行2人于9月5日-11日赴澳门期间住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均由莲花卫视承担,其他费用由你院承担。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出境活动的准备工作和外事纪律教育,同时注意出境人员在外人身安全,并要求其入境后15天内将活动小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五张报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处)(电子版发至659310051@QQ.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wlyw/wljlhz/202309/t20230901_62481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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