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景点观察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景点资源 > 正文

旅游用车租赁服务行标公开征求意见

  • 时间:2023-06-09 23:18:03 来源:  作者:  点击: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前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用车租赁服务质量要求与评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价》),公开征求意见。《评价》明确了旅游用车租赁服务的质量等级、评价方法以及评价依据,适用于开展旅游用车租赁服务的经营机构的质量评价工作。

  《评价》明确,旅游用车主要是指用以开展休闲、旅游活动的车辆,包括小型乘用车、旅行车、越野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旅居车、小型客车等。质量等级划分为3C级、4C级、5C级,C的数量越多表示等级越高。

  评价依据包括必备条件和通用要求。其中,必备条件主要包括:正常营业满3年;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资质,具备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拥有并提供证件齐备有效、与业务宣传相一致的车辆;提供异地还车服务;提供旅居车租赁服务;承租人对租赁服务的满意率高于85%等。通用要求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租赁用车、租赁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重点是服务流程、旅游服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和特色服务,同时还包括互联网、智能化等技术普及和应用要求。

  据了解,随着私家车普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提升,自驾游成为国民旅游出行的主要方式。根据近5年的统计,自驾出游占国内旅游人数的比例稳定在60%以上。《中国旅游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2)》显示,汽车租赁已成为自驾游产业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021年,汽车租赁市场规模约为1107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约10%,预计到2025年,国内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1585亿元左右。(记者 李志刚)

  责任编辑:王璐


原文链接:http://hct.henan.gov.cn/2023/06-08/27578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景点观察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律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景点观察网 gc.j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