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旅市场主体和从业者: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切实维护“大美青海”旅游形象,现就规范旅游经营行为相关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欺客宰客,不准价格欺诈;
二、严禁虚假宣传,不准诱导旅游;
三、严禁阴阳合同,不准擅自变更服务;
四、严禁假冒伪劣,不准售卖“三无”产品;
五、严禁强买强卖,不准尾随兜售商品;
六、严禁私搭乱建,不准乱堆乱放杂物;
七、严禁非法营运,不准使用无资质车辆;
八、严禁不合理低价游,不准指定购物场所;
九、严禁非法行医,不准虚夸产品功效;
十、严禁恶意竞争,不准操纵市场价格。
全省旅游市场行业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旅游市场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旅游者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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