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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将举办第五届全国导游大赛

  • 时间:2023-04-07 22:31:56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业恢复发展的人才支持,文化和旅游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以“展行业风采·绘文旅新篇”为主题,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导游大赛。

  本届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守正创新、自信自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旨在推出一批讲政治、专业精、服务好的优秀导游,发挥好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导游队伍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大赛分省内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省内选拔赛举办时间定于2023年4月—6月,全国总决赛举办时间定于2023年9月。省内选拔赛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组织实施,比赛形式自行制定,分别选拔2名参赛导游进入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组织实施,采取淘汰赛制,以电视大赛的形式录制并播出。本届大赛重点围绕导游职业修养、综合知识水平、讲解服务技能、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处置和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设置比赛内容。

  本届大赛面向参赛导游设置“金牌导游员”“银牌导游员”“铜牌导游员”和单项鼓励。对符合条件的“金牌导游员”“银牌导游员”,由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分别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符合奖励晋升条件的参赛导游,在赛后晋升一级导游等级,可晋升的最高等级为高级。

  通知明确,报名参赛导游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形象。(二)持有导游证,从事导游工作满4年。(三)参赛前4年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带团记录不少于50天且未受过行政处罚。(四)未参加过上一届全国导游大赛总决赛。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举办第五届全国导游大赛对于当前支持行业恢复发展、提振行业士气、坚定发展信心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大赛主题,从导游一线工作实际需求出发,精心设计赛制,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执业经历、行业形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查,加强比赛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让优秀导游脱颖而出。努力为参赛导游提供充实的服务保障,加强对获奖导游的奖励激励工作并在赛后进行跟踪培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对大赛的宣传力度,全过程、多角度展现大赛主题和亮点,不断增强大赛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促进导游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原文链接:http://whhlyt.hunan.gov.cn/whhlyt/news/gzdt/202303/t20230329_29300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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