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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常态化公益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的通告

  • 时间:2023-01-07 04:33:29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文物博函〔2022〕863号),现指定青海省博物馆、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省文物商店为我省常态化公益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构,现将各单位具体公益鉴定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青海省博物馆

  (一)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1.时间

  每年2月1日至11月30日(每季度举办一期,全年共四期,具体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公示)。

  2.地点

  青海省博物馆(西宁市西关大街58号)。

  (二)鉴定范围

  金属器、瓷器、玉器、书画、杂项等民间收藏文物。

  (三)联系人

  宋涛 13649717234

  (四)活动参与方式

  提前一周电话预约,鉴定人数每期不超过100人,约满为止,每人鉴定文物不超过5件。

  二、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一)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1.时间

  每年2月1日至11月30日(每季度举办一期,全年共四期,具体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公示)。

  2.地点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西宁市城东区为民巷15号)。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每季度公示文件为准。

  (二)鉴定范围

  民间收藏陶器类文物。

  (三)联系人

  褚鑫 0971—8176135

  (四)活动参与方式

   提前一周电话预约,鉴定人数每期不超过20人,约满为止,每人鉴定文物不超过5件。

   三、青海省文物商店

   (一)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1.时间

   每年2月1日至11月30日(每季度举办一期,全年共四期,具体时间提前15个工作日公示)。

   2.地点:

   青海省文物商店(西宁市北大街22号)。

   (二)鉴定范围

   金属器、瓷器、玉器、书画、杂项等民间收藏文物。

   (三)联系人

   办公室:0971—8247391

   叶芙蓉:18697250411

  刘永香:15209716658

  (四)活动参与方式

  提前一周电话预约,鉴定人数每期不超过100人,约满为止,每人鉴定文物不超过5件。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该活动为社会公益性质,无偿提供社会文物鉴定咨询服务。

  (二)鉴定意见口头告知咨询人,仅供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做估价,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

  (三)参与活动人员需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藏品,如出现意外损毁情况,由本人承担。参与活动人员因自身原因等产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失,鉴定机构概不负责。

  特此通告

  

  青海省文物局

  2023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hlyt.qinghai.gov.cn//zt/zzfyzx/gzdt/17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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