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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发布

  • 时间:2023-01-07 01:43:31 来源:  作者:  点击:

  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自1月8日起实施。要点如下:

  一、远端检测

  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

  自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二、入境检疫

  不再对自香港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对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对自澳门入境人员的检疫措施维持不变。

  三、内地与港澳客运航班

  恢复在香港、澳门国际机场转机/过境进入内地服务。

  取消对香港、澳门来往内地航班客座率限制,逐步有序增加航班数量。

  简化机场入境航班处置流程,提高机场运行效率。

  加强重点城市航班接收能力建设。

  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

  四、签注办理

  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香港签注。

  五、口岸运行

  逐步有序全面恢复内地与香港、澳门陆路口岸客运和水路客运,为出入境人员快捷通关提供便利。

  六、出入境旅游

  根据香港、澳门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

  责任编辑:陈璐


原文链接:http://hct.henan.gov.cn/2023/01-05/2667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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