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青文旅发〔2022〕115号)的通知要求,按照各县市区初审、各市州复审,经材料审核及现场勘验,核准青海臻韵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53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符合举办者资格、房屋鉴定,消防设施、场所面积及师资力量等11项要求,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其他各市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待初审、复审通过后,陆续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 话:0971-8228729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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