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选数量
遴选12名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设立5个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
二、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或工作室负责人填写《青海省“昆仑英才·文化名家”计划(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青海省“昆仑英才·文化名家”计划(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书》,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人选(项目)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议,推荐结果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包括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征求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意见情况等进行说明)形式,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报。8月2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lyt.qinghai.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2.资格审查。9月10日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审议后报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9月25日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选(项目)资格条件和参评业绩成果进行审查,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确定申报人选(项目),连同推荐报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推荐报告重点说明申报人基本情况(政治觉悟、个人品德、业务能力、成绩贡献、行业和社会影响、遵纪守法和社会诚信情况、模范带头作用等)以及单位推荐、社会公示等情况;“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推荐报告重点说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资金、场地、设备、人才队伍、经营管理及人才培养管理等情况)、工作室领衔人基本情况(政治觉悟、个人品德、业务能力、成绩贡献、行业和社会影响、遵纪守法和社会诚信情况、模范带头作用等)以及单位推荐、社会公示等情况。
3.资格复审。10月20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评资格。
4.评审公示。评审工作于11月上旬开展,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严格把关, 真正将全省工艺美术大师队伍中出类拔萃人员和团队选拔出来。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71—5139665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
电子邮箱:cyzx12345678@126.com
附件:
1.“昆仑英才·文化名家”——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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