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立法工作安排,《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年度立法预备项目。为进一步提升《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质量,省文旅厅于9月1日上午召开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论证会。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张立峰主持会议,省文旅厅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相关负责人和原省文化厅副厅长陈吉、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黄岩生等5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5位专家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专业的论证意见,建议《条例》要针对我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提炼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工作部署,并将其上升为具体规定作为条例条款,为今后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助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张立峰要求机关相关处室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梳理此次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切实提升《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质量,为后续立法工作开展打好基础;同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任务,有序推进《条例》立法工作。
(厅公共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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