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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

  • 时间:2022-08-27 20:49:48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近日,省文旅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等7部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从落实试点政策、增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主体活力、积极稳妥推进机制创新等方面入手,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通知》有五大亮点:一是鼓励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及我省符合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先行先试,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延伸产业链条。二是支持省属文艺院团率先探索“专业院团+文创开发”新路径,孵化文化IP。三是将推动文化文物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挂钩,合理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并按现行绩效工资财政保障政策予以调整。四是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我省文创团队或个人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文化创意产品比赛,并组织协调获奖团队或个人开发我省文化文物单位IP资源。五是对各类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成果显著,荣获国际、国内大奖的,给予奖励,激发文化文物单位创新创意活力。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跟踪、指导各地文旅部门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扎实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各项工作落实。

  (厅产业处)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wldt/btdt/202208/t20220825_59821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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