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要求,内蒙古博物院中级职称文博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博物院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真名实姓,附有书面材料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对评审未通过人员,一律不接待电话咨询,如有疑问可向主管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471-4608435
联系地址:内蒙古博物院人事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27号)
邮政编码:010010
内蒙古博物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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